
3月30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切实领悟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涵与实践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营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保障营口振兴发展的生动实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晓意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坚决破除“重数量轻质量”的粗放思维,不能简单以办案数、批捕率、起诉率等论英雄。二是坚决摒弃“重办案轻监督”的片面倾向,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三是坚决纠正“重程序轻效果”的形式主义,不能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价值追求,让每一项检察履职都经得起检验。
会议强调
要实事求是,以司法规律锚定高质效办案标尺。一是坚持“严”的基调,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彰显司法震慑。二是坚持把准把牢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对证据不足的案件敢于说“不”,杜绝不当追诉,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统一。三是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通过释法说理、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既感受到法律力度、也体会到检察温度。
会议要求
要实干笃行,以深化落实提升检察履职质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政绩观的核心体现,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抓手,坚决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案件质量监督工作,通过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数据分析等,倒逼办案质效提升。二是深化公检法司协作配合,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凝聚共识,防止冤假错案。三是健全外部监督体系,强化检察听证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要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在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打造营口检察品牌。
本次读书班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采取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人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