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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长一线办案 | 院领导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引领检察官办案新常态

    01-14 14:38:18




    “我受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月12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晓意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故意杀人案。





    该案是一起因积怨多年的家庭纠纷导致的恶性案件。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由检察长带头办理此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潘晓意检察长第一时间认真审查全部案卷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与办案组成员逐一研判案件细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完善案件证据链。

    在提审时,潘晓意检察长详细讯问嫌疑人家庭矛盾、凶器来源、行动轨迹等关键问题,为与在案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做铺垫;提起公诉后,多次修改完善出庭预案,构建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严密证明体系。

    庭审中,潘晓意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法庭讯问,全面客观地进行举证、质证,清晰、完整地还原了案件事实。针对被告人否认其故意杀人的辩解,从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作案工具、打击部位等关键问题精准释法说理,推翻其无理辩解。

    “健康的亲情需要经营,矛盾需要及时、理性地疏导和解决,本案不仅是一次刑事审判,更是一面映照亲情、社会与人性的镜子,它用最惨痛的方式警示我们,要善待亲人,理性解决矛盾,敬畏法律,珍惜生命。”公诉人就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社会危害当庭发表了公诉意见,指控有力、阐述精准、教育深刻。



    此次检察长带头出庭办理案件,不仅是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的生动实践,更是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将推动入额院领导办案成为常态,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担当,推动全市刑检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