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依法设立于检察机关的人民警察警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保障检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十五年来,在工作中最大的感悟就是要不断学习。我们所有的进步都来源于学习、来源于思考、来源于实践,而学习就是基础中的基础。往小里说,不学习就不能适应工作、改善工作;往大里讲,不学习就不能高效服务人民、建设祖国。
目前,“检察官+司法警察”新型检察办案模式正在积极实践,司法警察面临的不仅是警力不足、人员结构老化、基层建制短板等问题,最现实最亟需解决的是司法警察履职能力水平与高质效辅助检察办案之间的矛盾。个人认为,司法警察不仅要精通警务技能和警务业务,还要熟悉政治理论、纪律规定、电子取证、侦查实务、突发情况处置、常见急症救护、安全检查、业务系统应用、常见罪名精析、写作与表达、舆情防控、队伍管理等众多方面和领域的知识。切实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精准理解检察官的要求、把握案件调查取证的关键点、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风险,保持准确、真实、规范、严谨的态度,充分利用所学所会保证检察机关的高质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