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简
  • 繁
  • 无障碍浏览
    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西市区检察院以“清单式”监督履职 保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合法有效执行

    10-23 15:34:52

    为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和监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要求,切实维护被指定居所人的合法权益,西市区检察院以“清单式”监督履职保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合法有效执行。


    西市区检察院通过深入研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监管的薄弱环节,并结合以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监督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依据《规定》要求,梳理形成了4大类20项的“检察清单”,涵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检察和被指居人权益保护的全部内容,打造“标准明确、条目清晰、操作简便、监督到位”的标准化监督体系。

    在权益保障方面,紧扣被指居人合法权益保护,列明会见通信权、饮食医疗条件、权利义务告知、严禁体罚虐待、禁止在指居场所内开展讯问等方面,重点监督执行机关是否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被指居人与家属通信的合法权利,是否按时保障饮食供应、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是否存在体罚、虐待、变相体罚或者违规在居所内开展讯问等违法行为,切实守住司法人权保障的底线。

    在执行衔接方面,列明办案部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部门、执行部门需要抄送检察机关的材料和告知的信息,以及法定时限。针对指居决定机关未及时依法将指居文书抄送检察机关的情况制发监督函,明确要求及时限,公安机关采纳并整改回复,确保检察机关能够及时掌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信息及执行情况,为后续指定居所检察工作奠定基础。

    截至目前,西市区检察院已运用“检察清单”对辖区内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开展现场检察4次。下一步,西市区检察院将持续用好“清单式”监督工作模式,动态更新监督清单内容,重点加强指居与办案相分离的监督,不断提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既依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以高质效检察监督筑牢刑事执行法治防线。

    (以上图片均来源于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