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侦查监督工作,不断提升盖州地区刑事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近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与盖州市公安局深入贯彻《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结合近日检警联合召开的侦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共同制定并下发了《侦监协作工作举措》(以下简称《举措》)。
《举措》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提前介入、信息共享、跟踪督促等维度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实操性的务实举措,旨在提升盖州地区公检侦监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水平。
一是关口前移,强化提前介入工作,把准案件“方向盘”。《举措》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推动侦查活动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从源头上夯实案件质量基础。
二是信息赋能,发挥协作办职能,打通监督“信息墙”。《举措》进一步强化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推动公检双方常态化开展办案质效会商研判,共同分析侦查取证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实现从“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的转变。
三是闭环管理,建立督促反馈机制,拧紧整改“责任链”。《举措》建立了严密的督促反馈机制,确保补充侦查不走过场,监督刚性得到切实增强。
《侦监协作工作举措》的出台,是盖州市公检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实践。双方将进一步凝聚合力,共同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盖州、法治盖州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