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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

    08-05 11:17:14

    游泳、旅行、骑车……暑假的快乐源泉有很多,但意外往往就在一瞬间。别让一次疏忽,成为终身的遗憾。











    未检检察官提醒你

    1

    防溺水“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带领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应大声呼救或拨打110)。

    (图片来源于AI)

    2

    出行守交规

    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过马路不做“低头族”,远离大型车辆盲区。

    (图片来源于AI)

    3

    外出告知家长

    暑期出游或聚会,务必做到“四告知”:去哪里、和谁去、做什么、何时回。保持通讯畅通,不搭陌生人便车。

    (图片来源于AI)

    检察官的话

    每一次出发,都要平安归来。你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

    同学们,成长的路上或许有风雨,但法律始终为你撑伞。愿你心怀暖阳,循光而行,行稳致远。

    你的成长,我们守护。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