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派驻检察监督职能,做实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近期,石佛院驻监检察人员在日常履职工作中,敏锐排查发现并依法快速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问题,以精准有力的法律监督履职,切实把司法保障效能落到监管一线。
在日常派驻检察工作中,驻监检察人员与服刑罪犯张某谈话时,张某反映其判决前曾被刑事拘留,但原审判决未依法折抵对应刑期。检察人员高度重视该线索,立即核查原审判决书,发现文书仅记录取保候审情况,未记录刑事拘留相关信息。检察人员立即对张某制作笔录,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张某所述自己被取保候审的日期与其判决书中取保候审的日期一致,说明其所说的判决前被刑事拘留的情况可信度较高。检察人员初步判定该案可能存在遗漏刑事拘留期限、刑期计算有误的问题。
为还原案件事实、纠正司法偏差,检察人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第一时间联系罪犯家属核实拘留事实,调阅原审卷宗,固定完整证据链,确认张某判决前被刑事拘留29日的事实无误。随后,检察人员依规向市院上报线索、启动监督程序,移送原审检察院办理。
原审检察院收到线索后迅速处置,向原判法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原判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裁定,更正刑期计算,确认29日刑事拘留期限全额折抵刑期。
为表达感激之情,张某专门书写感谢信,对检察人员严谨履职、为民护法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感谢,并表示自己一定认真改造、努力学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下一步,石佛院将持续深耕派驻检察监督职责,紧盯刑罚执行关键环节,细化日常监督,严守司法公正底线,全力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