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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诉讼整治生食三文鱼经营隐患 精准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07-23 13:40:12

    三文鱼生食刺身是大多数消费者根深蒂固的饮食印象,但普通生鲜三文鱼并不具备生食安全条件,市场经营乱象暗藏食品安全风险。西市区检察院聚焦生食三文鱼食品安全问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以检察监督推动行业规范,筑牢群众饮食安全防线。

    全域摸排深挖行业食品安全隐患

    公益诉讼办案组立足辖区生鲜超市、海鲜专营店、日料餐饮门店、农贸市场四类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实地核查,精准锁定两类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商家将不具备生食标准的普通冷冻三文鱼,对外宣传可直接制作刺身生食,或搭配芥末、酱油陈列普通冻鲜三文鱼,刻意营造“可刺身”消费错觉。

    该类产品未经过低温灭虫处理,存在异尖线虫、致病菌超标等安全隐患,生食具有寄生虫、细菌感染风险。二是多数经营者食品安全索证索票意识缺失,无法完整提供进口三文鱼报关单据、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销货查验台账未建立、记录不全,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实现源头追溯。

    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域专项整治

    针对排查发现的行业普遍性、倾向性风险问题,西市区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针对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开展三文鱼经营专项整治,督促商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强化进货查验和溯源管理,常态化开展商户食品安全培训,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长效治理延伸公益保护触角

    此次专项监督是“食”刻守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重要一环。下一步,西市区检察院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公益诉讼治理理念,持续紧盯网红生鲜、进口水产、即食生食类食品监管短板,以常态化监督补齐监管短板,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官提示:


    市场在售未标注GB10136 执行标准的三文鱼,多为默认GB2733 执行标准的普通冻鲜三文鱼,加工时需彻底加热,食材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完全熟透再食用。芥末、酱油、白酒、食醋等均无法有效杀灭细菌或寄生虫。要达到杀灭效果通常需要长时间浸泡,日常吃生鱼片时简单蘸取仅能调味,无法起到安全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