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履职排查中发现,辖区内有50家卫生医疗机构未委托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运输处置单位进行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转运,医疗废物未及时清运,收集处置环节未建立规范登记制度。上述问题导致医疗废物存在混入生活垃圾或去向不明的风险,不仅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对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综合运用实地走访核查、专业论证分析、面对面释法说理的方式,促使问题医疗机构深刻认识到医疗废物不合规处置的危害性。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开展辖区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照检察建议要求,对问题医疗机构依法采取警告、责令整改等行政处罚措施,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整治医疗废物违规处置行为。
截至2026年5月,全部涉案医疗机构均已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医疗废物专业化、规范化处置。辖区医疗废物处置现已构建起“产生、登记、收集、运输、处置”全链条闭环监管模式,从源头杜绝医疗废物随意丢弃、流失外泄、污染环境等风险,有效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守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