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市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办理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经验材料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刊发于省院网站。
行刑反向衔接作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核心环节,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堵塞社会治理漏洞的重要抓手。西市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打破刑事存疑则行政免责的惯性思维,坚持全面审查的原则,剥离刑事犯罪定罪量刑争议,将监督视角从“单一行为”延伸至“完整案件”构建无遗漏、无死角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在案件办理中,行政检察部门通过审查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全面分析案件中相关行为,围绕被不起诉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必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进行审查。经征求属地检察机关意见,通过跨区域沟通协作,向属地公安机关制发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该公安机关采纳我院检察意见,并依法对行为人给予治安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西市区检察院将以本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深化全面审查工作原则,聚焦全案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必要性及社会危害性,对非刑事犯罪定性方向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并审查、精准监督,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制发检察意见,不断强化行刑联动效能,扎实推进“不起诉”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