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虚假诉讼 精准监督“砍头息”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效推动虚假诉讼的治理工作,助理诚信社会体系建设。新年伊始,该院就成功办理一起“砍头息”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中,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的监督原则,做实做细调查核实工作,夯实检察监督根基。在办案中,坚决摒弃“纸面审查”的工作方式,克服查证难题,运用侦查思维,强化调查核实,灵活运用询问技巧询问双方当事人及相关证人,通过调取银行流水,查找涉案财产去向,以充分的证据提高监督准确性,进而提升监督质效。在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审认定事实的情况下,通过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实施监督,坚决不让虚假诉讼折损司法公信。
在借贷关系中,需警惕“砍头息”,对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的情况应当拒绝。如遇“砍头息”,应当在债权凭证中载明“实际借款金额以银行转账为准”,并固定好借款收据等相关证据。如遇诉争,应积极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守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