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理念,全面加强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建设,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南片区评议组与营口地区检察机关刑事业务骨干齐聚一堂,对站前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郝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同时邀请站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本次庭审观摩。

张某、郝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气氛庄重严肃,公诉人声音清朗,宣读起诉书字字铿锵。法庭调查阶段,面对被告人的当庭翻供,公诉人通过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讯问,将被告人供述的前后矛盾、不合逻辑之处呈现于法庭。随后,公诉人采取多媒体可视化示证手段,按照有利于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的逻辑顺序,有序展示被告人供述、物证照片、鉴定文书、聊天记录等一系列证据,构建严密的指控犯罪证据体系,更直观地向法庭和旁听人员揭露全案犯罪事实。面对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公诉人围绕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逐条予以回应,言简意赅、条理清晰。
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本案“控制下交付”“隐匿身份侦查”“犯意引诱与数量引诱”等庭审焦点问题展开三轮交锋。公诉人立足犯罪构成理论,结合被告人供述的矛盾点,层层推进论证;面对多名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驳谬误、抓主线、切要害,给予全面有力回应,充分展现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素养,真正做到庭前预案周详、庭上应对敏捷。
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以本案毒品来源、成瘾危害、家庭悲剧等为镜鉴,剖析毒品犯罪的社会毒害。以一案之微,见法治之大,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育人”的司法智慧,更实现了“惩治一人、警示一批、教化一方”的深层治理效能。

庭审结束后,省院评议组和参与观摩的全市刑事检察业务骨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次庭审进行集中评议。受邀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公诉人整体庭审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评议组成员围绕文书制作、讯问策略、举证质证、法庭答辩等方面,对公诉人的表现进行全面复盘分析。公诉人在本次庭审过程的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质证答辩能力给评议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得到一致认可。同时,评议组对在庭审过程中仍需提升和改进之处也均一一指出,提出切实、中肯的建议,并对公诉人给予了更大的鼓励和期许。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既是对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阅,也是全面落实“以实战促实训、以实训增实效”的有力举措。站前区检察院将以本次庭审观摩评议为契机,将个案经验转化为类案指导,不断提升高质效办理案件能力和出庭支持公诉水平,助推刑事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