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多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案件中,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追求快速瘦身的心理,在所谓“减肥茶”“减肥咖啡”等产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成分,并通过微信、抖音、小红书等社交平台进行售卖,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扰乱食品安全管理秩序。
什么是西布曲明?
西布曲明曾作为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用于减肥类产品,因其可能引发失眠、头晕、心悸、血压升高、肝功能损害等严重不良反应,且会增加心脑血管疾病发病风险,我国已于2010年正式禁止其生产、销售和使用。但仍有不法商家为牟取非法利益,违法将其添加至普通食品或所谓“功能食品”中销售,产品形态隐蔽,对消费者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如何识别和防范?
警惕虚假宣传:对宣称“极速减肥”“不反弹、无需运动”等夸大功效的产品保持警惕,理性辨别宣传内容,不轻信所谓“网红推荐”或“私人定制”。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保健食品应优先选择正规商场、药店或具备资质的电商平台,注意保留购物凭证,避免通过个人渠道或无资质社交平台购买。
仔细查验标签:注意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标签是否清晰,是否标注成分表、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SC标志)等信息,拒绝购买来源不明、信息不全的“三无产品”。
关注身体信号:食用后如出现恶心、失眠、头痛、心慌等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食用,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
发现线索如何举报?
如果您发现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请通过拨打12315市场监督举报热线、直接向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反映等途径进行举报。
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有减肥需求的女性朋友们:美丽应当以健康为前提,请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理性选择减肥方式,切勿为追求短期效果而忽视潜在风险,保护好自身健康与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