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法律文书是检察院为实现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公文,为落实好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性、精准性,确保司法公正与权威,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案管职能作用,经研判提出建立法律文书专项检视工作机制建议。近期,召开了法律文书专项检视(第一期)成果交流会,检委会专职委员范东江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俊、各业务部门检察官、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参会。
会议前期,案管部门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抽取7件刑事检察案件的《审查报告》、《起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组织不同业务条线检察官进行文书交叉互评,打破部门壁垒,促进经验交流与视角互补。
会上,各评查检察官将各自的检视成果与刑检部门进行反馈交流,通过多维度、立体化检视,系统梳理出文书制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如释法说理充分性、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文书证据分析与事实认定逻辑衔接不够严密;个别文书存在格式不规范、文字疏漏现象;法律条文引用及适用需进一步严谨等。通过交流,刑检部门的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看到了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定下一步整改重点,均觉得办案能力及案件认知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会议指出,案件质量管理将始终贯穿检察办案的每个环节、每个阶段。针对检视发现的问题,案管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及承办人限期整改,并组织“回头看”确保文书检视工作显实效。
会议强调,法律文书是检察办案的“最终产品”,其质量直接关乎司法权威与公信力。此次专项检视是起点而非终点,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审视对待每一份法律文书,充分发挥法律文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作用,以高质量法律文书确保案件办理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进而展示检察工作成果,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