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和监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打造高素质法律队伍,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刑事检察、案件管理、司法警察等部门干警在老边区公安分局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举办的《规定》同堂培训班。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光月、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陈敏就《规定》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通过本次同堂组织培训活动,深化了业务交流,推动了检警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与监督工作形成共同司法理念,对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起到了良好推进作用。
培训结束后,老边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又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强化认识,对《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力求为执检部门提升办案质效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