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营口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晓意主持会议并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明年全市经济工作总体要求,锚定建设“三地四市”目标定位,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营造“四个环境”,持续运用法治力量服务营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立足检察职能,营造和谐安宁社会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报复社会的极端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协同加强公共安全系统施治、综合施策。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及其 “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通过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营口经济发展筑牢筑稳安全根基。
会议强调,要维护市场秩序,打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严厉惩治各类严重经济犯罪,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通过依法履职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性与安全性。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提前介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快捕快诉,及时追赃挽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会议提出,要坚持平等保护,构建安全稳定法治环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严格公正司法,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结合即将开展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监督纠正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企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着力营造安全、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让企业安心发展。
会议要求,要依法严厉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管理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不断健全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依法起诉权钱交易、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助力净化营口的营商环境,保障经济发展在清正廉洁的环境中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要聚焦市委重点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精准发力,积极作为。在扩大内需方面,依法打击破坏消费环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为提振消费保驾护航。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法律监督,确保项目推进依法有序,助力扩大有效投资。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加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为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升级提供检察支持。在深化改革方面,要持续监督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扩大开放方面,依法妥善处理涉外案件,加强与海关、边检等部门的协作,维护良好的对外开放秩序,为营口打造开放新高地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提出,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本领。要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专业水平。引导检察人员学习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的知识,提高对复杂经济案件的办理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行使。要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以过硬的本领和优良的作风,将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贯彻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中,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服务营口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实际行动捍卫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检察工作实践相结合,找准检察工作服务营口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