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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和省院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08-09 18:30:00

    8月8日上午,营口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辽宁省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营口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晓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会议,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最高检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是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键时期举办的一次专题研讨,主题鲜明、意义重大。省院会议精神进一步阐明了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战略部署、围绕应勇检察长和最高检党组工作要求,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主旨要义,绘就了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蓝图,为切实做好检察改革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深刻学习领会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特别是应勇检察长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等形式将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全体检察人员要紧密联系自身岗位实际,加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切实以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贯彻、一体落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全面振兴,以更优检察履职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口实践。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落实落地,聚焦服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牵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围绕服务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立足服务民生改善和保障,以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载体,助力解决就业、养老、社保、医药卫生等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办信)“百千万”工程,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会议提出,要坚持一体抓实法治领域改革和检察改革,着力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深化研究运用“三个结构比”,强化依职权监督和主动发现案源线索的能力。注重推动健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落实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交流会商机制,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抓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和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坚持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办复”效果。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促进提升司法运行整体质效和公信力。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全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狠抓“三个规定”深化落实。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把“三个善于”理念纳入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推动基层院整体提升、全面提升。


    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