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四批检察机关“每案必评、实质化解”典型案例》,营口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王某不服张某海交通肇事刑事申诉案入选。
该案是以“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相结合实现申诉案件实质性化解的典型案例,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两级院联合办理,压实实质性化解案件的责任,包案领导带头接访下访,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对案件矛盾焦点、当事人合理诉求研判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面对面听取意见,上门听证零距离释法说理,不仅依据事实、法律把案件办结,而且直击矛盾,直接解决问题,实心实意为民办事,通过司法救助和综合帮扶切实解决申诉人的实际困难,把社会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实现高质效办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