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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报!营口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先进市级检察院”荣誉称号

    02-04 00:00:00

    1月31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在沈阳召开,会上通报表扬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实绩考核先进单位。营口市检察院获评“全省先进市级检察院”,站前区检察院、老边区检察院、西市区检察院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也是营口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获得这一荣誉。在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工作中,营口地区共有6个基层院入围全省先进基层院候选单位。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助推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忠诚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融入大局,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宪法定位,以法律监督助力全面依法治国。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中依法能动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民事检察更为精准,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提升,反腐败力度持续加大。 


    坚持人民至上,以司法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中依法能动履职,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倾力解决群众诉求,倾心帮扶困难群众,倾情护佑未成年人成长。 


    坚持政治铸魂,以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检察队伍。始终恪守“人才是第一资源”,在勇于开展自我革命中提升依法能动履职水平,切实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真本领。在党建引领中把牢政治方向,在勤学苦练中提升职业素养。在严管厚爱中保持清正廉洁。

     

    坚持阳光司法,以自觉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铭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在提升检察公信力中促进依法能动履职,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始终走在全省最前列,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先进市级检察院,25个集体、108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