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持续守护英烈荣光,4月11日上午,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娟、第五检察部部长杨晓云等一行4人到盖州市检察院调研督导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调研组首先来到盖州市暖泉镇方屯村向罗长维烈士进献鲜花、瞻仰烈士纪念堂,盖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永全、暖泉镇党委书记裴做人陪同。盖州日报社记者王友禄对罗长维烈士的生平事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罗长维烈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盖平县(现盖州市)第一任县委书记兼县长,1946年10月20日在暖泉镇方屯村开展群众工作时被国民党军队发现,激战中负伤被俘。敌人把他绑在村路大柳树上严刑拷打。他坚贞不屈,向围观的群众高声宣讲共产党的主张及人民必胜的真理,使在场的群众铭刻于心。1946年10月27日罗长维烈士英勇就义。
随后,调研组在盖州市院召开罗长维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推进会。会上,盖州市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详细汇报了罗长维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情况及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杨晓云部长就办案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指导,表示市院公益诉讼部门将积极发挥检察一体化作用,争取为盖州红色资源保护争取更多资金,并鼓励干警在办案中要“走出去”,拓展办案思路,吸取好的经验,学习好的典型案例。
周娟副检察长对盖州市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盖州区域发展实际,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暖泉镇打造一条“红色文化+旅游”的线路,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二是要提升办案质效,以高检院、省市院工作要点和评价指标为指引,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积极打造红色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切实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益监督氛围,扩大公益保护声势,凝聚共识推进社会治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盖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永全进行表态发言,他表示此次调研督导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指导作用,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督导为契机,切实增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把市院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力争打造更优质的盖州检察公益诉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