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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新要求”,做好“大文章”系列报道1】营口检察: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08-23 00:00:00

    【落实“新要求”,做好“大文章”系列报道1】营口检察: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8-23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是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项规定都是“新要求”,每一条款都有“大文章”。

    《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021年7月1日,市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聆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组中心组举办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读书班,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履职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市检察院党组充分发挥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今年以来对《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的规定》、《中共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进行完善,进一步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对重要案件、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

    赓续营口检察事业红色基因。今年以来,举办了重温入党誓词、“七一”升旗仪式、党史专题党课、营口革命史专题讲座和“重温百年党史缅怀革命先烈”主题党日等活动,举办“为党旗添彩,奋进新时代——党建+业务建设”故事会,激励检察人员牢记初心使命,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落实《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着力讲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故事,传播正能量。今年以来共发布检察信息1675条,连续7个月位居全省“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排行榜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