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工伤认定案,检察院依法监督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7-28
终于见亮了,终于看见希望了......”近日,杜大姐拿着锦旗来到营口市检察院,跟办案检察官反复念叨着这两句话,表达心中的感谢。
杜大姐是营口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工伤认定行政检察监督案中死者房某的妻子,该案经区、市、省三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均驳回了杜大姐的诉讼请求。她怀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检察机关,希望能为逝去的家人寻求最后的体面与公道。
案件受理后,市检察院坚持从有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精神出发,在初步审查了案件的相关卷宗及证据材料后,承办检察官张朝菊认为该案适用法律存在问题,具有可抗性,但需进一步调查核实、补充证据。该案系行政诉讼案件,三级审判机关认识与裁判思维一致,检察机关要提出监督意见必须说理更充分、证据更扎实,才有可能得到上级院的支持。
多年来,行政检察工作一直是掣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与短板,营口地区无一例提请省院抗诉的行政案件,但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第一位的,尽管案件疑难、复杂,承办检察官仍坚定信心、决定迎难而上。经请示主管领导后,检察官以争议焦点工作岗位的认定为突破口,查阅了大量有关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规范及相关指导案例,并多次深入事故现场对房某的工作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后,最终确认房某死亡时所在的候工楼系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合理区域,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不能仅因房某死亡时处于休息状态,就否定了其工作的特殊性及候工楼的工作岗位属性,系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原审判决仅从法律规定的字面意思理解、机械的适用法律,违背了工伤保险制度以劳动者救济、补偿为核心的立法精神及要旨。
该案提请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后,得到了省检察院的支持与肯定,并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该案既是2020年全省首例行政抗诉案件,亦是全市首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弥补了多年来营口地区行政抗诉案件的空白,为全市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提供了示范作用和典型参考价值。目前该案已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杜大姐将手里的重审文书拿给检察官看,激动的表示,检察官依法监督让她感受到司法是有温度的,三年多的奔波与坚持终于有了希望,逝去的亲人也得以慰藉。下一步,营口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