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检察官是否将办案工作做到极致,检察机关提出在刑事案件办案工作中管控“案-件比”。“案-件比”中案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最佳“案-件比”是1比1。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统筹推进、全面督导“案-件比”工作,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1.37,位居全省前列。
当事人的一个“案子”,经历的司法程序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的满意度,把每一个诉讼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以最少的诉讼环节、最少的办案时限办结案件,全市检察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案-件比”管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市院加大对全地区的统筹推进力度,把“案-件比”工作作为两级院的一把手工程。二是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干警对“案-件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控制“案-件比”成为干警的自觉行为。三是解决了影响“案-件比”的瓶颈问题,市院通过与市公安局会签文件,解决了机制改革后捕、诉分离的程序问题,加大“捕后诉前”对侦查机关的引导取证力度,有效降低了“案-件比”。四是市院对全地区退侦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查找原因,提高退侦案件质量。五是加大考评引导力度,在检察官主要业务评价指标实施细则中明确“案-件比”的工作要求,激励检察官将办案工作做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