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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院第五检察部对营口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开展督导检查

    08-11 00:00:00
    省院第五检察部对营口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开展督导检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8-11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全面完成本次活动的各项任务,8月5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林沂带领检查组到营口市两级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在当日上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林沂一行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市院副检察长周娟、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洪顺参加了会议。


    会上,周娟副检察长对省院检查组表示感谢,表示此次督导检查为市检察院进一步开展执检工作带来了新思路和新方向。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负责人范学峰向省院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包括营口地区两级院执检部门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开展以来的组织领导情况、台账建立完善情况、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上半年主要业务数据自查情况以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推进情况,同时汇报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8月5日下午,省院检查组在周娟副检察长、执检部负责人范学峰的陪同下,前往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听取了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汇报,就基层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解答。

      通过督导检查,省院领导对营口地区开展扫黑除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营口市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营口地区执检队伍积极进取,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同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将此作为中心工作、大局工作去抓实抓好,强化办案意识,逐案调卷核实,深挖问题案件背后的犯罪线索;二是要建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3+1”模式,组织好基层院针对机制、管理、教育等方面工作进行交叉巡回检察;三是要进一步发挥市院的对下指导作用,带领基层院统筹开展核心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