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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法治报 辽宁长安网 | 137亩地的悬疑终于破解了“密码”

    04-15 11:08:59




    137亩地的悬疑终于破解了“密码”

    作者:何悦 驻营口记者 齐岚 整理

     核心提示

      鞠某在2003年提前支付某村137亩机动地的承包费并延长承包期,2017年村委会将土地重新分配。鞠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履行合同至2027年,法院判赔损失。村委会申请检察监督,“检察建议”令这起村集体合法权益案“尘埃落定”。



      办案人:史焘铭

      职务: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


    2003年2月,某村将137亩机动地发包给鞠某,承包期5年。2003年6月,经双方协议,鞠某提前一次性交齐余下4年承包费,条件是延长承包期10年。双方签订耕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2003年3月30日至2017年3月30日。村委会出具《说明》确认鞠某承包案涉土地期限延长10年并加盖公章,鞠某及村民代表12人在《说明》上签字。2017年,村委会认为承包合同到期,将案涉土地分配给新增人口,剩余部分以投标形式发包。2021年4月鞠某将某村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履行2003年签订的耕地承包合同,承包期至2027年,否则应赔偿其经济损失。一审法院判决某村村委会赔偿鞠某可期待利益损失533204元。该村村委会上诉、申请再审,均被人民法院驳回。该村委会到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案件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谨慎办好!受案后,我到人民法院调取了全部审判卷宗,全面掌握审判情况后,针对案件事实的焦点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其间,我还走访了大量群众,找到了2003年时任该村村委会主任的桑某,询问了当年的有关情况。同时,还获取了当年在《说明》上签字村民其中8人的书面证言和46户村民联合签名的《村民意见》等新证据。基本上还原了鞠某总承包年限15年的关键案件事实。为了确保监督高质效,我还调取了某镇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4月作出的《关于某村137亩地合同纠纷的调查》《关于某村137亩承包地合同纠纷的处理意见》等书面材料,材料明确记载了案涉土地原承包期5年,后又延长10年的过程,佐证了前期调查核实认定的案件事实。


    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驳回鞠某诉讼请求的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