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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营口:新时代检察文化品牌的淬炼与培树

    01-22 13:05:00

    新时代检察文化品牌的淬炼与培树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法律监督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相关的思想观念、职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方式以及相关载体和物质表现的总和。检察文化伴随检察实践的发展不断淬炼、不断丰富,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发展。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提出的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检察工作提供了遵循,也为检察文化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本文结合辽宁省营口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实际,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时代内涵出发,探讨新时代检察文化品牌培树路径。


    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与检察文化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项没有文化支撑的事业难以持续长久。”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及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检察文化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产生、发展,并成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


    第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文化之“源”。传统观点认为,文化是人类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是人类社会与历史的积淀物。文化的产生、发展离不开赖以生存的时代背景。“高质效”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内涵,要求检察机关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高质效”的检察实践将创造出与之相辅相成的制度、精神及物质表现等,最终汇总结晶成“高质效”的检察文化。


    第二,检察文化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之“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是孤立而机械的存在,而是体现在每一个检察人员的认知、理念、行为之中。检察文化以无形的力量将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职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方式通过案件办理集中输出,直接体现为办案效果,是司法办案之“魂”。因此,要将检察文化置于检察事业发展全局之中,通过铸“魂 ”锻造检察人员的忠诚政治品格,增强司法为民的精神力量,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的目标。


    第三,二者相互交融。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作过这样一个比喻:文化像洋葱头,它的皮就是肉,肉也是皮;如果把皮一层层剥掉,也就没有肉了。检察实践和检察文化就如同洋葱的皮与肉,相互交融无法剥离。实践中,营口市检察机关主动将检察文化深度融入检察业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的检察实践中,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筑“亲清”检企关系、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各项具体检察工作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并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促进办案理念、法律判断和司法程序的全面优化和提升。


    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赋予新时代检察文化的内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是文化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新要求,赋予了检察文化更丰富的时代内涵。


    (一)新时代检察文化之根本——政治忠诚

    “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意味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新时代检察文化的根本立场就是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广大检察人员必须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新时代检察文化之核心——公平正义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意味着检察办案统一于“看得见”“感受到”“可评价”的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正义是检察职业的基本价值追求,是检察文化内涵的核心。秉持公平正义之心,要求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时不仅要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也要在 程序上实现公平正义,更要在效率效果上实现公平正义,使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三)新时代检察文化之要义——以民为本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意味着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和正义感。检察官法第3条规定:“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检察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新时代检察文化之本色——清正廉洁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意味着检察人员要始终坚定不移做廉洁自律的践行者。清正廉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重要内容 。检察人员能否做到清正廉洁,不仅关乎其个人的修为和声誉,还直接影响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影响能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弘扬新时代检察文化,要培育清廉从检、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一体推进检察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永葆检察人员清廉本色。


    三、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淬炼检察 文化品牌的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2023年全国检察宣传文化工作会议中指出:“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统筹用好检察文化资源,加大检察文化品牌培育、宣传力度,培育检察精神家园。”检察文化品牌是检察职业精神、法律监督价值追求、检察人员精神风貌的集中展示,具有激发检察工作 内生动力,提升检察公信力、影响力的重要作用。


    (一)举旗帜,淬炼检察文化品牌的政治品格

    新时代检察文化品牌的塑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从中华法制文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精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确保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创新发展 。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检察机关应主动将党的理论成果融入检察文化品牌塑造,使检察文化品牌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窗口 。营口市检察机关在检察文化品牌塑造过程中,注重引导检察人员“从政治上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通过举办老中青三代检察官“我眼中的升旗仪式”、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党史故事汇等主题党日活动,赓续人民检察听党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


    (二)树理念,淬炼检察文化品牌的引导力

    优秀的检察文化品牌应当蕴涵先进的司法理念,并以此引领检察工作实现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对新时代检察办案理念提出更高要求:一是坚持客观公正理念。检察履职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特别是在办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 时,审慎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让人民生活更有预期、更有安全感。二是坚持谦抑慎刑理念。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等依法落实“宽”的政策,发挥好 “宽”的教育作用,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坚持精细化办案理念。切实纠正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维,以“如我在诉”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以求极致的精神促进案结事了。营口市检察机关将先进理念融入检察办案,以培树典型案例为抓手,不断提高办案质量,2020 年以来共有 17 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三)聚民心,淬炼检察文化品牌的影响力

    应勇检察长强调,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润物无声”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凝聚社会法治共识、筑牢人民法治信仰。检察文化不是独立系统,检察文化品牌的影响力、感召力,体现为人民群众的认可度。检察履职应主动融入区域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各维度,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断标准,把人民至上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对关系群众利益的“小案”不“小办”,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以案宣讲等方式,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营口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小切口”保障“大民生”,在为民司法中淬炼“聚民心、合民意”的营检文化品牌 。首创“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开展“刑事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党员逐案走访,在司法救助的同时,注重协调低保、教育、医疗、就业等社会救助对口帮扶,以“如我有难”之心 ,帮助受害家庭重拾生活信心,走出生活困境 。不断探索“枫桥式工作法”,通过“检察听证 +矛盾实质性化解”,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四)育人才,淬炼检察文化品牌的生命力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离不开专业型、复 合型的人才梯队供给。人才是检察文化的承载者和践行者,是检察文化品牌发展的力量源泉。应当树立“精兵强将”人才培养理念,制定系统性、中长期育才规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有针对性地招录紧缺人才,更好适应“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需要;依托办案实践、系统培训、岗位练兵等载体,分类培养标杆领军人才、中坚骨干人才和后备青年人才;依靠检察业务专家、标兵、能手,培塑精办案、善研究、会讲课、懂育人的“检察官教导团”,通过“教、学、练、战”全链条协同发力,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增智赋能。营口市检察机关在人才选育方面全面规划队伍梯次,画好“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科学管理,发挥好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警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创新、争创佳绩。开展全覆盖政治轮训、全岗位业务练兵、业务竞赛,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


    (五)展形象,淬炼检察文化品牌的传播力

    检察文化品牌之所以能够成为品牌,就在于其本身所具有的强大传播力,检察机关不仅要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产品、检察产品,还要宣传好阐释好检察工作背后、检察职能深层的法治意义,从而更好彰显品牌力量。具体而言,要培育宣传典型案例,加强典型案例的总结、阐释、宣传,结合监督办案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讲好检察故事,宣传更多具有忠诚“底色”、专业“亮色”、廉洁“本色”的检察先进典型,增强正面宣传的感染力、影响力;要推进检察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适应移动互联时代舆论环境和媒体格局的深刻变化,打造“传统媒体+新媒体”多平台立体宣传格局;要加大“一院一品”“一院多品”特色检察文化品牌培育、宣传力度,结合地方特色让广大检察人员共享检察文化成果 。 营口市检察机关坚持宣传人员常态化下沉业务部门,第一视角亲身感受检察办案成效,结合典型案例,讲述案件背后的检察故事。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联系,邀请媒体记者走进检察院,记录宣传营口检察工作。提升检察自媒体运营和管理水平,建成融媒体工作室,多形式全媒体传播营口检察“好声音”。以打造“清澈·营检”文化品牌为契机,树立队伍形象,发布干警原创院歌MV《清澈——营检之歌》。各县区检察院主动向上联动,打造了“盖检 ·一方”“诚信桥检”“知行站检”“河海西检”“公正良善”“山海林泉城”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与检察业务互融互通,凝聚起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