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市院机关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营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倡导干警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理念,4月4日,市院机关党委、行政保障部组织各处室内勤,对全院机关办公环境状况进行了检查评比活动。按照评分结果,最终确定综合业务大厅等十个办公房间获得了卫生流动红旗。
对于此次卫生检查,全院大部分处室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办公房间进行清洁打扫,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通过自评确定了卫生流动红旗参评房间。但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一些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主要表现在:
个别房间不经常打扫卫生,存在卫生死角;
个别房间物品摆放凌乱;
个别房间不注意通风,烟味较重。
希望各部门对此次卫生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环境卫生好的处室继续保持,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清扫,大家共同努力营造舒适干净健康的工作环境。
后附获得卫生流动红旗房间名单。
获得卫生流动红旗的房间:
一楼 综合业务大厅
二楼 206室
三楼 306室 311室
四楼 405室 416室
五楼 513室 526室
六楼 625室
七楼 7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