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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检察院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齐抓共管,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04-30 10:40:00

    五一前夕,营口市检察院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国企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做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工作。《通知》对相关单位提出三项明确要求:


    一是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三管”原则。落实行业监管全覆盖,各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工资、管出资必须管工资、管项目必须管工资”原则,对本部门主管领域内2024年、2025年度新建、在建、续建、工程项目实行动态清单管理,逐项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国企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提示函》(营人社函〔2024〕45号)中“八项内容”,确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等制度落实到位。落实预警系统全覆盖,各政府(国企)投资项目须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辽宁省欠薪预警系统信息录入,并实时更新用工及工资支付数据。对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项目,市人社局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市检察院审查监督。落实项目欠薪全化解,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辽宁省纪委政府国企项目欠薪专项整治要求,将化解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靠近谁负责”原则,对存量欠薪案件建立台账、限时销号,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强化多元共治机制,压实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


    二是联合排查整治,化解欠薪风险。市人社局、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将联合对全市政府(国企)投资项目开展欠薪隐患专项排查,重点核查国家欠薪线索平台案件、省委省政府双督办案件,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情况。畅通维权渠道,对排查发现的欠薪案件,市人社局将联合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对久拖未决项目约谈欠薪清偿责任人,责令限期清偿。完善信息互通机制,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方式快速处置。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介入重大欠薪案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对恶意拖欠企业启动失信联合惩戒;设立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提供法律咨询、争议调解及支持起诉服务。


    三是严明工作要求,确保责任到位。项目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对因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导致欠薪的,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项目欠薪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一查监管漏洞,倒查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是否缺位。二查制度执行,核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及银行代发、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是否“空转”。对因监管缺位、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单位,制度执行不力引发重大欠薪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按《条例》严肃追究行业监管部门及企业负责人责任,典型案例全市通报。


    三家单位将督促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