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检察院驻村工作队的干警们,在汛情来临期间,坚守在小石棚大槽峪村,经过半月来防汛准备和一线工作,确保了自身安全和村民安全,在平凡的岗位上,模范践行了初心使命。
7月27号以来,大槽峪村开始大雨不断,河道水位不停上涨,为避免地势较低的村民受到洪水的危险,村两委立即开会研究转移村民的方案和计划,在村书记王传君和市检察院驻村第一书记王冬云的协调指挥下,驻村干警刘德夫、钱浙波同村两委干部、村党员共同协作,成功在大雨来临前将21人转移至安全住所,并提供干粮和水,保证了槽峪村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了村民人身和关键财物的安全,受到村民的一致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