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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检察院召开AED公益诉讼圆桌会议

    06-27 18:05:00

    “益”心守护 为生命续航

    营口市检察院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转化和落实,以“监督”促“监督”。


    在营口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贾宏磊代表提出《关于在大型公共场所放置AED及培训使用方法的建议》。AED,即自动体外除颤器,是心脏骤停患者“黄金4分钟”的“救命神器”。


    今年3月以来,营口市检察院积极履职、全面出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AED配置使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走访了28个AED使用单位,调研AED配置使用管理情况,期间还与市人大领导、提案代表一同走访重点单位。经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公共场所AED设施投放数量和覆盖率均有待提升;部分已经配置的AED管理、安装、指引标识等均存在问题,一旦遇到突发情形,极易错过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黄金4分钟”。


    为广泛凝聚共识,进一步厘清职责,近日,营口市检察院主持召开了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公益诉讼圆桌会议,会议邀请市人大、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市人大代表、AED投放点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会议由检委会专职委员张丹主持,公益诉讼分管副检察长陈永全及第五检察部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第五检察部主任汇报了公共场所AED设施配置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情况。与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就做好全市AED设备配置、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分别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市人大代表、AED投放点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我市AED“能用、会用、敢用”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最后,公益诉讼分管副检察长陈永全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和办案领域,他强调公共场所AED的规范配置,关乎公共卫生健康,是具有基本性、整体性和发展性的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重点关注的新领域。与会各方一致认为规范我市AED的配置、管理具有现实必要性,就如何推进我市AED设施配好用好、各部门如何协力配合等问题进行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厘清责任主体,明确牵头部门,同时对营口市检察院专项监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接下来,营口市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加强与市卫健委等有关单位的协同共治,为规范我市AED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提升社会应急救护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贡献新时代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