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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检察+残联”合力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

    04-29 18:3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精准规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同推动构建多元化保障残疾人群体权益的工作格局,近日,营口市检察院与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营口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永全及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于洪波、副理事长邹宏川等人出席会议。



    双方会签《关于在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该《意见》从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互通机制、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办案联动机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旨在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与残联工作的有效衔接配合,形成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强大合力。


    站前区检察院、西市区检察院、老边区检察院就近年来办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汇报,展示检察机关在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中的工作成果。


    于洪波理事长表示双方会签《意见》,是共同推动社会进步、维护残疾人权益的一次实质性行动,标志着双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协作将更有力、更紧密,将以此为新起点,携手并进,为残疾人朋友创造平等、便捷、和谐的生活环境,共同书写社会文明进步的新篇章。


    陈永全副检察长表示此前通过与残联的协作配合,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意见》的形成是检察机关和残联搭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平台、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的又一项重要举措。陈永全副检察长对营口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要强化业务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突出监督重点,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要形成工作合力。厘清相关行政部门职责,合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精准服务更多群体的无障碍需求。要体现责任担当。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残疾人权益保护领域主动作为,为无障碍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化与残联协作配合,共谋开端,让公益诉讼与残疾人保护工作同频共振,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保护合力,多举措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力量护航民生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