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安全稳定,根据营口市院主管领导要求,计划财务装备科联合办公室、检务督察室组成检查组,对营口市检察院及所属市(县)区院进行安全检查。
针对节日安全工作,营口市检察院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全地区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市院各内设机构,各市(县)区院组织自查。检查组重点对市院及各市(县)区院办公楼消防设施设备、供暖设施、用电设备、食堂燃气设施设备、应急通道、技术用房、车库、机房等重点部位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详细了解安全巡查制度及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同时对各市(县)区院安全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值班制度,加强督查检查,熟悉处置事故流程。二是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检查责任,戒除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落细。三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一整改。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制度机制。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营口地区两级院全面排查了安全隐患,增强了干警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确保全地区检察干警度过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