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又收到了一面承载着当事人满满敬意的锦旗,展现了检察机关查办虚假诉讼案件的显著成果。
2023年5月,申请人孙某因与王某、高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营口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敏锐的发现该案件属虚假诉讼案件,严重损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经查,2015年5月22日其他当事人王某指使李某、张某等人将申请人孙某强行带至王某公司,逼迫孙某签订了向王某借款40万元的借款合同、收条等材料。王某以此为证据,将孙某等起诉至起诉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孙某曾提出其受到胁迫,但因证据不足未被法院采纳。王某胜诉后申请执行,孙某因该案被列为失信执行人,背负着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巨大压力。2020年12月10日,王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申请人孙某被强迫签订借款合同、收条等事实也在刑事判决书中得到了认定。此后,孙某开始多方申诉,但生效判决始终未被撤销。
通过耐心细致的审查全案卷宗,适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检察官最终确认原审民事判决据以定案的40万元借款合同、收条等主要证据为其他当事人王某通过胁迫方式从申请人孙某处获取,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本案为虚假诉讼案件。2023年7月,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23年9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进入再审,并中止了原判决执行。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受王某黑社会组织侵害8年的被害人孙某终于沉冤得雪。
近年来,营口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民事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通过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活动,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有效拓宽了线索来源,进一步提升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力度,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彰显民事检察监督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