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是反映检察职能作用、检察官办案能力和检察工作贡献度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典型案例培育工作,用典型案例引领高质效检察办案,2023年9月21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邀请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欢进行现场授课。全地区两级院分管刑事的副检察长和刑事检察干警参加了此次培训。
刘欢提出最高检、省院要求指导性案例注重规律把握与经验总结,编写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时要把对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工作体现出来,总结形成自身检察特色。同时,他从典型案例的意义、案例的发现、典型案例特点、典型案例的体例以及典型案例的写法规范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此次培训会针对性、实用性强,不仅为写好典型案例提供了参考,也为检察办案拓宽了思路。下一步,营口地区刑事检察部门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真正把编写典型案例工作融入到日常办案,树立典型案例就在我们身边,每名同志办理的案件都可能是“潜在的”典型案例的理念,以此培育更多典型案例,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