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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检察院分别在营口、鲅鱼圈海关缉私分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08-09 18:00:0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工作质效。8月8日至9日,营口市检察院分别与营口海关缉私分局、鲅鱼圈海关缉私分局为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营口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姜思雨、营口海关缉私分局局长吴宇峰、鲅鱼圈海关缉私分局政委李明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并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打击走私犯罪、强化协作配合,推进社会治理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营口海关缉私分局表示,几年来,市检察院与营口海关缉私分局积极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共识,增强打击走私犯罪合力,先后成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走私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鲅鱼圈海关缉私分局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建立是市检察院与缉私分局全面落实最高检、公安部监督协作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标志着检警双方在合力打击走私犯罪、促进社会治理治理方面走向新台阶。


    营口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姜思雨感谢海关缉私分局对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并表示此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既是对以往工作成果的再深化,也是未来加强协作配合的新起点。检察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可以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一平台,检警联动精准打击走私犯罪,扎实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实现更好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实现优化检警执法队伍社会形象的奋斗目标,力争打造出响亮的营口政法品牌。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与营口海关缉私分局、鲅鱼圈海关缉私分局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标志着检察机关在打击走私工作领域构建检警协作机制迈出了新步伐。营口市检察院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载体,强化检察能动依法履职,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努力推动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