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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州市院:积极发挥检务督察职能 提升内部监督质效

    11-17 00:00:00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总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检察纪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盖州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务督察工作新途径,以党组提出的“三管好”原则,即管好人、管好事、管好案件,不断提高检务督察能力和水平,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发展。

     

    一、以狠抓工作纪律为主线,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上下班严格打卡,制定《科室日常考勤表》,对上班期间办公外出、病事假等做出详细规定,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定人员去向,防止空岗、脱岗现象发生。定期进行全员考勤抽查、值班值宿、安全卫生督察。严肃会风会纪,禁止会议期间携带手机、随意走动。今年以来共发布督察提醒10余次,督察通报5次,通过早提醒、严督察的方式强化规矩意识。


    二是全面落实专项行动。以“严纪律、强作风、促发展”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召开全院动员部署大会,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抓, 以各科室为单位,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确实实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整改落实。


    二、以规范检察权行使为重点,探索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杜绝司法漏洞


    一是积极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注重宣传,设计并发放宣传手册200余本,对盖州辖区50余名乡镇工作人员进行主题宣讲,提升“三个规定”的知晓度和支持度,为廉洁公正司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强化填报质量,做到每月通报、季度分析,半年总结,积极落实上级院专项督导检查反馈结果,发现填报不规范、不健全的立即要求整改并督促落实。今年截至目前,重大事项填报共56件,实现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填报全覆盖。


    二是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进行廉政回访监督。为防范司法不规范成为司法腐败的温床,今年来,检务督察部门对作出不捕、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及不诉的重点案件,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被不起诉人、被害人等进行回访,了解征询办案检察官在办案中是否严格依法办案,是否存在违规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不断促进检察干警规范办案、廉洁司法。截至目前共开展回访20余次,收集意见2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加强对案件质量、财务支出、职级晋升等全方位监督。围绕群众举报和工作中督察发现的重要线索,对可能存在司法不规范的同类案件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要求整改落实。与综合业务部门协调配合,制定《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完善案件衔接机制,为质量建设年赋能增效。聚焦招投标、大项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内部防控监督。将平时对干警检查、督察结果作为其考核、奖惩、晋升评价的重要指标,为检察队伍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以巩固政法教育整顿成果为抓手,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案促改


    一是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针对酒驾、破坏营商环境、领导干部寄生性腐败等领域,及时传达、学习检察系统和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30余起,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深刻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守底线。全员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从思想上深化认识、从作风上优化完善、从工作上正本清源。


    二是以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案件促进整治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日常督察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中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人员4人,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制定印发学习《开展运用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内容和措施,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机制建设。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移送线索台账,确保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合法。坚持惩处与教育结合、追责和保护并重,对于调查核实后不予追责的,在全院一定范围内及时予以澄清,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