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通过云视频的形式,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盖州市妇联举行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座谈会暨签约仪式。盖州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司盈盈主持会议,盖州市妇联主席邵文妍受邀参会,第二检察部及第四检察部多位同志参加会议。
本次座谈会围绕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中如何加强协作配合开展,立足盖州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探讨两部门加强协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会上,盖州市妇联与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会签了《关于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专业优势,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优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规范化、长效化。
《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调查协作配合机制三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效开展,确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见》明确了重点监督的范围。检察机关与妇联要将以下两个方面纳入重点监督范围:一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以及公共场所母婴室设施建设、母婴保健服务保障以及其他涉及侵害不特定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形。二是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校车安全、商业广告、玩具、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环境及食品安全,学校、幼儿园周边烟、酒、彩票销售网点违规经营,互联网平台等方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盖州市院副检察长司盈盈指出: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持续加强与市妇联的协作配合,打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共治的工作格局。
盖州市妇联主席邵文妍表示: 两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联系沟通机制,推动实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下一步,市妇联将结合自身职责,拓宽相关公益诉讼线索渠道,发现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