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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州市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保护河流生态

    08-11 00:00:00
    盖州市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保护河流生态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8-11

       近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与盖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在营口地区率先会签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办案协作、检察建议跟踪落实等协作机制。


    为推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8月6日,盖州市副市长、沙河总河长刘雪峰与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嵩共同开展首次“河长+检察长”巡河工作。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市水利局、双台镇镇政府有关领导共同参与此次巡河工作。

       巡河人员一行实地查看了沙河河流水质和河岸环境情况,对污水直排、河道清淤等问题进行重点巡查,并对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转情况及沙河双台段温泉洗浴废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促进了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双方发挥各自职能优势, 互促共进、协同发力,有助于不断提升河流管理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下一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督促行政机关及相关水生态治理责任主体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全面促进盖州市河流生态环境不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