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确保法律公平公正,今年3月初,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对营口地区现正在执行社区矫正的50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察活动。共调阅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审判卷宗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档案101册,向相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25份,截止目前已得到纠正回复14份。
一、精细部署,确保专项检察有序进行。为确保此次专项检察活动顺利进行,年初,市院执检部结合当地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检察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通知各基层院进行动员部署。市院执检部以员额检察官为单位,分为三个办案组,分别对全市六个(县)区共50名执行社区矫正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法院审判卷宗及社区矫正档案进行阅卷审查,并逐人形成审查报告,逐人、逐项记录台账。
二、精准发力,确保专项检察稳步推进。严格审查标准,确保各项流程规范。坚持实体审查与程序审查并重,按照暂予监外执行的范围、标准、病情鉴定,对罪犯病历资料,病情诊断记录等证据进行审查,认真核查罪犯所患疾病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通过查阅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审判卷宗及罪犯的社区矫正档案,重点核查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程序、期限等,尤其是在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之前是否依法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及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后是否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核查罪犯社区矫正情况,尤其是能否按规定每三个月向社区矫正部门提供病情复查材料;核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的底数及原因、监管部门履职的情况及各环节相关责任人员。
三、上下联动,确保专项检察有效开展。建立上下一体专项检察活动工作机制,两级院执检部门注重协调,树立一盘棋思想,针对专项检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相关基层院执检部门与各自辖区内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查明原因,并将调查情况逐人书面向市院执检部汇报。市院执检部办案检察官对基层院执检部门上报的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对法院、监狱、司法行政机关及公安机关在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逐人逐案分别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或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整改。
通过阅卷及实地调查,共发现法院或监狱部门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3人;法院已作出收监决定但未及时将罪犯送达监管场所执行刑罚2人;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但法院未及时作出收监决定2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期限届满而法院未及时作出是否继续暂外决定3人;因法院工作人员交付执行过程中疏忽大意致使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漏管长达一年以上1人;因患疾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未按时上交病情复查材料14人。针对上述问题,市院执检部已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意见,同时,对2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诊断委托省院技术部门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