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四月,春满大地,生机盎然。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捷报频传,喜讯连连!全体盖检人群情振奋,倍受鼓舞!
喜讯一 荣获2017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2017年,盖州市检察院在上级院和盖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真正打造了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2018年1月,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被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评为2017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和盖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政治建检为统领、以科技强检为保障、以文化育检为根本、以人才兴检为核心、以“忠诚、尚德、和谐、致远”为目标,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2017年12月,根据辽人社[245]号文件,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被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
2017年,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和盖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忧患意识、大局意识,以高度的政治担当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了进京去省零上访的工作目标。
2018年2月,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被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授予“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集体嘉奖”。 2017年,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省、市院各项重要要求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加强检察监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盖州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2018年4月,根据营综治委发[2018]3号文件,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营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2017年度基层平安建设示范单位”。
近年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和检察工作实际,以班子建设为核心,规范化建设效果明显;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开展反腐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文化育检,积极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深入开展各项思想教育活动,干警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检察工作不断出现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