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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石桥市检察院:坚持当好“四种角色”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04-25 00:00:00
    大石桥市检察院:坚持当好“四种角色”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04-25

      

    近年来,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畅通信访渠道,坚持运用法律手段,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权利。


    一是当好“情绪疏导员”。深入分析研究当前信访群众的诉求,逐步探索建立一套规范性接访语言和操作程序,使干警在接访中有所依据,减少或避免因工作的随意性导致矛盾升级激化。坚持换位思考问题,耐心倾听信访人的诉求;坚持亲情关怀,用热情的服务和“家人”般的关心稳定信访人的激动情绪、平息信访人的急躁心情,减少信访人的心理对抗,为平稳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当好“诉求服务员”。落实检察长接访、点名接访等制度。积极完善控申举报接待室服务功能,对来访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咨询由便民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接待服务。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开展联合接访,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涉及民生民利的,做到重点接访,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200余人次,受理控告、举报线索40余件,均做到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及时做好分流转办。

    三是当好“法律宣讲员”。把信访接待场所当做宣讲法律的“小课堂”,摆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方便来访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把向来访群众解疑释惑的过程作为宣讲法律的“好时机”,积极为来访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引导来访群众理性反映问题,合法表达诉求。每年都组织干警到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四是当好“矛盾化解员”。规范处置信访问题,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依法导入程序,及时办理回应;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主动向信访人说明情况,告知其投诉渠道,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做好化解信访风险工作,力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首办环节和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