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霞同志出席会议并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工作意见。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子堂同志代表市院党组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要求,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筑牢政治根基,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一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二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从政治高度发现和解决检察工作深层次问题。三要严明党规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力度,树立正确政治导向,培育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压实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要坚持从基础做起,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要在用好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时刻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三要全面从严用好问责利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三是加大纠防“四风”力度,强化作风建设。一要高度警惕,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积极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二要持续推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文风会风转变不够有力、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工作落实不够扎实等形式主义,担当精神不足、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等官僚主义。三要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司法理念转变,认真落实“群众信访工作件件有回复”,持续加强对接受托请、打听案情、干预案件等问题的监督治理。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贡献检察力量。
四是严格政治监督,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工作。一要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深入查找被巡察院党组和领导干部在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中存在的政治偏差,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二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对巡察反馈意见常态化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提高巡察质量效果,主动接受市委巡察组对市检察院进行新一轮政治巡察。
五是持续强化对检察权规范运行的制约监督,进一步细化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一要落实党组监督职责,强化党内监督。做到敢抓敢管、勇于监督。把党内监督规定与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集体决策程序。二要坚决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严格执行《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三要构建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倒查司法责任,着力构建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适应的内部监督管理新机制。四要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总结运用好教育整顿积累的宝贵经验,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会议结合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提出六点工作意见:一要强化政治监督,以高度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二要勇于责任担当,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要提升监督质效,切实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四要深化数据赋能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要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六要建设廉洁文化,营造崇廉拒腐良好风尚。
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高兵同志主持,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召开,市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基层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